文/初中部 毕爱枝
太阳即将毁灭,人类决定在地球的一侧安装行星发动机,逃离太阳系。全人类在这时表现出了无比的团结,各国首脑和精英组成了联合政府,决定做人类文明的灯塔。他们投入一切资源,建造出了一万座行星发动机。但巨大的消耗带来了经济和政治的解体,而太空活动中地表温度的直线下降,导致所有人不得不移入政府规划的地下城,受计划经济管控。艺术,伦理,常识,一件又一件人类曾无比熟悉的事物从人性中消失,疑惑和猜忌如春风野火,点燃了暴动与不安。有人开始认为,这是联合政府为实行专制独裁而设下的骗局。三人成虎,持这种观点的人组成了反政府组织。君舟民水,他们最终煽动了多数人的情感,推翻了联合政府,将所有的高层处决。也正是这时,太阳爆炸。这是充满戏剧艺术性的一刻。幸存的人类就此失去了灯塔,将在一片黑暗与虚无中飘荡,直到比邻星的光辉重新照耀地球。
群众的力量巨大,古人云:“众擎易举,众志成城”。在全人类的危机面前,可以抛开语言,宗教,甚至个人利益,团结起来,拯救一个文明。然而古人亦云:“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拯救地球的中流砥柱,因莫须有的罪名,霎时间分崩离析。小说用艺术性的情节在传达着这样一个主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是正确的。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中揭示:“群众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和思考”。“群众冲动和易变,易受暗示和轻信,夸张而单纯,偏执而保守。”在我看来,这个观点有其条件。
群众中的每个个体独立思考,群众才能起到积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是最好的例证。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常常出现的“冲击审判的舆情”“错误的人肉搜索”“一发不可收拾的网络骂战”,却被古斯塔夫勒庞说的正好。万维钢在《用理工科思维理解世界》中告诉我们:一般人做出判断往往基于感性而不是理性。而当我们与多数人呆在一起时,感性的成分就不断变大,以至于我们“冲动而易变,易受暗示和轻信”。
1991年,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中学,5名教师和1名教师家属被指控集体性侵一名初三学生钟某某,期间性侵次数高达33次,最终,一名教师和一名教师家属被判无期徒刑,其余4名教师被判1至3年不等!这6位教师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而在现在看来,案件疑点重重。钟某自称被强奸后数次大出血,曾被强制喂服避孕药,打胎药。但1991年,贵阳市面并无打胎药,经法医检查,其所述大出血状况也不符合临床验证表现。同时有证据表明,钟某的父亲钟体卫当年因为电线安装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关系,与学校存在矛盾,有策划进行打击报复的可能。就算不论打击报复,这次审判的证据也是不充分的。
但是,当时为什么草草结案呢?是舆情带来的压力。事件一发生,所有人都在钟某父亲的暗示下选择了信任他。“小女孩怎么会说谎呢?这些老师简直是禽兽,应当立即判处死刑,死刑还不足以泄民愤,应当凌迟。”据说,地方法院在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做出了妥协。
对此,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
第一,关于为“有罪”之人辩护。哈佛大学教授德肖维茨说:“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辩护的态度。”为罪行重大之人辩护,正是为了防止无辜的人枉受追究。如果当时有律师能指出高坡中学案件中的不合理成分,就很可能能够防止6个人枉受冤屈。因为罪行看上去越是重大,它被误判导致的后果越是严重。培根告诉我们:“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污染了水源。”就在这几日,张玉环正向国家申请两千多万的赔偿金,以弥补他在监狱的27年痛苦生活。但就算获得了这些赔偿,27年的岁月中生命无限的可能性已经永远无法弥补了。外加冤屈,是最能让人悲愤的情感,27年的心理阴影,将永远无法从张玉环的心里抹去。所以我们一定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判决的公正合规。法律决不能由人说了算,决不能被舆情所影响。二战结束后,著名作家萧乾在采访远东国际法庭的审判时,很不理解法庭居然允许律师为那些恶贯满盈的战犯进行辩护,直到自己被打成“右派”,他才恍然大悟。
第二,关于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罗翔老师关于这个问题在《圆圈正义》中谈的很深刻。这也是关于《流浪地球》我最想说的。法治绝对不能被舆论绑架,不仅因为《乌合之众》揭示了群众非理性的特质,更因法治本身需保持稳定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如果舆情可以影响法律,罗翔老师告诉我们,其实质是权力在影响法律。如果法治是随时可以变化的,那人们对良善的追求就会变为对权力,对舆论方向的追求,法治就丧失了它最大的作用。
但是,罗老师也提醒我们,法律要尊重舆论的感性表达,但是要超越舆论的偏见。这才是法律人应有的态度。“很多法律学的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这不行!我们要时刻能从社会一般人的眼光看待问题,而不能永远做事后的理性人。要坚持“法益是入罪的基础,而伦理是出罪的依据。”
第三,关于建立对法律的信任。在普法过程中,我认为需要一方面鼓励大众独立理性思考,不做乌合之众。另一方面就是要建立起大众对法治的信任。著名影视人木鱼水心在日本法律剧《胜者即是正义》的评论中说:“我相信所有人的内心都希望法庭成为实现理想,追求正义,带给着绝望现实一丝希望的地方。这是多少人,对庄严肃的法庭的期盼。但人们或许也会像古美门一样思考,人类之所以用几千年发明法律这种这种依赖证据和理性的系统,正是因为人类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渺小生物。凡人并不能判决别人。所以才诞生这个法律系统。说实话,作为一个人,就是相信后者也难以喜欢上这个观点。因为这需要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渺小。但这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不堪与混乱中找到了法律,这个权益而又唯一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虽然说这个系统既难以说代表绝对的正义,也难以说代表理想。”当然,法律必须始终以良善为导向,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在此我不附更多拙见。
回到群众的话题,我不禁又想起李鸿章。之前认为他丧权辱国,因为他几乎签订所有丧权辱国的条约。一句骂是了不得的,一个世纪过后,我们才逐渐认识到,就算没有李鸿章,也一定得有一个王鸿章,张鸿章。而李鸿章在这些人中已经属于出色者,没有他的坚持,《马关条约》的赔款,不会止于两亿两,《天津条约》帝国主义的势力,不会止于长江流域。没有他的远见,中国经济政治军事或许不会向近代发展变革,清政府或许会被空想的太平天国所取代,人民只有更加困苦。不可否认,他的指挥失误致使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他的思想始终没有高于封建君主专制,但是当客观地认识他之后,对他的评价才不至于流于无休止的谩骂。很多时候,互联网给你带来的只有一个偏激的视角,这就需要我们主动打破推送逻辑,从多方面去认识事物,独立思考,才能免做乌合之众。
在最后的最后,我希望再用罗老师的一句话提醒自己:“道德的本质是自律而不是他律,每一次对他人的道德谴责,我都真实的想要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就像冰心说:“言论的花儿开得愈大,行为的果实结得愈小。”所以提醒自己一定要不断的贯彻这个理念,用理性与感性相结合,全面和规范的评价标准看待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