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中心、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加快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业爱生,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二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含)以上教龄(2011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能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时。国际部根据学部教师组成情况放宽至3年(含)以上教龄。
3.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1届毕业班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自2013年9月1日以来,在校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含)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过奖。
4.工作量饱满。自2013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承担学生社团工作2年(含)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须有自2013年9月1日以来的教科研成果3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有1篇是所教学科案例,1篇在市(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在区(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所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
三、评选名额
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共评选16名,(小学部6名、初中部4名,高中部2名,国际部4名。 )最终评选名额数只能少于或等于限额数,不得突破。
四、评选程序
按个人申报与学部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组考核、校长室终评顺序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与学部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部申请参加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各学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材料评审、教学质量考核等办法,按1:2(小学部12名、初中部8名、高中部4名、国际部8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校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评审组考核
学校成立评审组,对各学部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核。
评审组考核项目及赋分如下:
(1)申报材料及教学实绩考核(满分100分);除审核候选人必备的申报条件外,着重考核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绩。
(2)教科研成果考核(满分100分);
(3)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含教学基本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和教科研成果进行考核,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名单,课堂教学考核结束后,给出综合评价意见。
3.学校终评
将评审组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评选结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表彰
学校在学期结束表彰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
五、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学校成立由校长、相关中心与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部、中心、处室要将“关于开展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传达至每位教师,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初评与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
3.严肃评审纪律,严格坚持标准。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确保评选质量。
4.对有伪造业绩,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评审组成员等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理。
5.评审材料包括:
(1)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校级(含)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4)2013年9月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5)在校评审组进入“课堂教学水平考核”程序时,参评教师需根据评审组的安排提供评选时上课的教案。
其中(2)至(4)项均需学部审核原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无误后,方可上报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应在2016年9月1日之前获得或发表(出版)。
7.各学部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荣誉与管理考核
1.终评、公示通过的教师,由学校授予其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对获得“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实行年度专项考核。获得称号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专业引领作用,每年都要努力达到以下五个方面要求:在校级(含)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一节;撰写对教育教学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论文(教学案例)一篇;撰写一份立意新颖、可供交流学习的教案;命制一份质量较高的试卷;精心制作一个可供应用的教学课件。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