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相关通知转发如下,请老师们按照要求开始准备,论文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登录建邺区教科研平台(http://www.mczz.net:8028/ktgl/default.aspx#)进行论文上传,具体申报时间为10月9日-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25日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7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科室(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推进全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决定在2017年9月开展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内容要求
(1)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思考;
(2)关于课程改革及课程建设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2.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教学随笔。
3.写作要求
(1)教育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言简意赅,表达生动;
二、论文分类
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教育论文分为以下30类:
课程建设、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论文均包括在内)。
三、论文的征收与文本的要求
1.教育论文征收
2017年教育论文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论文。
本市其他单位征收的教育论文及其评比均与南京市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比无关。
2.文本的要求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资料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参评文章尚未发表或获奖;
(3)参评文章作者只限一人;
(4)每位老师只可参评一篇文章。
按照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