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各位老师:

建邺区正在开展“十二五”以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请老师们认真学习文件,有符合申报条件成果的老师,请将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二份)交到教师发展中心王卉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75529080@qq.com。截止日期12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

国家、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已结题的成果。年限范围为2011-2015年度期间立项并在201712月底之前结题的成果。

省市教研室课题、南京市个人课题等成果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师发展中心

 2017117日      

 

关于开展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总结和展示我区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成果,奖励其中的优秀成果,尤其注重奖励能针对学校发展中的问题需求,找寻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改革路径,注重理论与实践运用的统一,体现理念创新,理论建树,成果转化,原创与实效结合的研究成果,鼓励并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二五”以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请各有关学校(幼儿园)积极宣传,认真做好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参评范围

    1.国家、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已结题的成果。年限范围为2011-2015年度期间立项并在201712月底之前结题的成果。

2.以学校为单位,在2011—2015年度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省、市等级别的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

二、参评项目

1. 报告类

围绕课题研究撰写的核心论文、实验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等。有公开发表的请附原件。

2.专著(论文、案例)类

指围绕课题研究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不含个人文集)、学校自行汇编的论文集(系列论文)或案例集(系列案例)等。可附教材、教参、教辅等辅助成果。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学校填写《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向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报送申报材料。

2.材料评审。由区教科研成果评审小组组织进行材料评审。

3.区教育局审核。评审结果报区教育局,经教育局办公会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参评奖项

奖项共设三个等第:特等奖10%左右,一等奖20%左右,二等奖30%左右。

五、参评要求及经费管理

1.坚持自主申报。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宣传、认真梳理。各学校(幼儿园)原则上每校(园)申报不超过二个成果项目。申报的教科研成果需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并在校内公示后申报。

2.坚持公平公正。区发展中心成立教科研成果评审小组,制定出详细的评审工作方案及奖项设置方案,评审专家邀请省市相关专家担任。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3.严格经费管理。成果评定之后,区教育局将予以一定的经费奖励,经费下达到成果申报单位或第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校要严格按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执行。

4.加强成果转化指导。区教科研管理部门将对获奖项目进行成果转化的跟进和业务指导。对实践效果好的项目组织推介展示活动、公开刊物发表或参加更高级别的优秀成果奖评选。

六、参评材料

1.材料报送要求

《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成果主件、成果附件若干。如果申报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请附结题证书(复印件)和结题报告;申报优秀教育教学获奖成果的,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当时申报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申报表。

(1)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jyjks2015@163.com)。

⑵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二份,与《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二份)一起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二楼203室。联系人:丁圆圆老师 手机:13913926980;办公电话:86521756203

3)所有纸质材料统一装入文件档案袋,将申报书首页贴材料袋的封面。

2、申报截止时间

2018124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建邺区“十二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