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物”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5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优秀师生员工的榜样示范作用,倡导优良美德风范,传扬新时代的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构建幸福教育,共创和谐校园,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于2018年底,评选不超过十名“年度人物”,并进行表彰奖励。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以及为我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

(二) 工作作风踏实,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后勤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三)智慧阳光、敢于创新,在学科学习、社团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四)热爱生活、自强不息、无私奉献、具有优良美德风范的个人或集体。

(五)关心支持我校各项工作,在学校建设、课程资源、教育管理等方面,为我校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三、评选办法

1.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

2.各学部、各处室成立评审小组,发动自荐及推荐,经初评后,递交候选名单。

3.校长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时间:2018122420181230

各学部、各部门利用网页、短信平台、部门会议等发布评选通知,广泛发动,使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自荐和推荐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

时间:20181231201917

各部门在收取自荐、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结合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相关候选人,于201917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申报表交给教师发展中心。

第三阶段:评议决定

时间:2019172019118

校长办公会审议候选名单,决定获奖名单。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

学期末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隆重颁奖,颁发奖状和奖金。学校微信、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表彰。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20181220

 2018年度人物候选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