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优秀师生员工的榜样示范作用,倡导优良美德风范,传扬新时代的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构建幸福教育,共创和谐校园,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于2018年底,评选不超过十名“年度人物”,并进行表彰奖励。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以及为我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
(二) 工作作风踏实,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后勤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三)智慧阳光、敢于创新,在学科学习、社团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四)热爱生活、自强不息、无私奉献、具有优良美德风范的个人或集体。
(五)关心支持我校各项工作,在学校建设、课程资源、教育管理等方面,为我校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三、评选办法
1.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
2.各学部、各处室成立评审小组,发动自荐及推荐,经初评后,递交候选名单。
3.校长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时间: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
各学部、各部门利用网页、短信平台、部门会议等发布评选通知,广泛发动,使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自荐和推荐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
时间: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7日
各部门在收取自荐、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结合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相关候选人,于2019年1月7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申报表交给教师发展中心。
第三阶段:评议决定
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8日
校长办公会审议候选名单,决定获奖名单。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
学期末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隆重颁奖,颁发奖状和奖金。学校微信、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表彰。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