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区人社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第十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1.教育系统: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
2.其他各行业要求(略)
3. 已获得“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不再参加选拔;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需在获得称号后取得新的突出贡献方可申报。
三、选拔条件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学术造诣高,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获得市名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选拔名额和奖励措施
1. 第十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名额为40名。
2.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南京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 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加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家的选拔。
五、选拔程序
1. 各单位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区教育局。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3.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jing.gov.cn)上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
5. 根据公示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
六、相关要求
1. 选拔推荐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努力扩大选拔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将那些长期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并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
2. 在选拔推荐中,各单位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的人选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3. 各单位务必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高岭老师(通过QQ传送)
建邺区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