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几个重要节点予以说明:
1.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积极申报,将《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电子稿(命名为“姓名+教坛新秀”)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各学部。学部统一将初审合格教师的所有材料及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测评表(附件3)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王卉处。
2. 学校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见下表。因为时间较紧,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校初评后将名单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区级评审将进行(1)资格审核;(2)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3)材料申报与评审;(4)区教育局终评及表彰。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候选人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25日 | 在校园网公布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
9月25-26日 | 申报教师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学部 |
9月27-29日 | 各学部组织材料审核、学生民意测评等工作 |
9月29日 | 各学部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分管校长签字)和相关材料上报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建邺区文件要求,各学部拟推荐人数上限为:小学部17人、初中部5人、高中部1人、国际部8人。 |
9月30日 | 校长办公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 |
9月30日-10月6日 | 拟推荐候选人公示 |
10月8日 | 学校上报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候选人 |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25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人数
截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5年的青年教师(即2014年-2016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择优推荐人数不超过本校符合该工作年段教师数的50%。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平等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凡有违反《准则》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评。
2.在职在岗,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取得区入职新教师培训结业证书(民办教师以及外区调入的教师除外)。
3.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教育教学与教科研工作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组织教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好。从教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2年及以上班主任,或承担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社团)指导老师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或承担幼教全科教学任务。
(2)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1节(次),或参加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的。每学期须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一节(产假当年可以累计为全年至少2节公开课)。任教学生满意率达90%以上。
2.教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从教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1)课题研究。独立主持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学校课题研究。
(2)论文(案例)撰写。至少有2篇论文(案例)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2篇中至少有一篇是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案例)。
上述材料中所提交的各级各类证书、论文、论著等都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的评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1)。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述职、材料评审、民主测评等办法开展推荐工作。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95%。推荐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报区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10月8日。
(三)区级评审。区教育局成立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审组。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资格审核
根据评审条件,评审组依据教师填写的《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
2.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参加由区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笔试。考核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等。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19日(周六)上午,考试的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3.材料申报与评审
(1)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考核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材料。
(2)材料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网上材料评审。
4.区教育局终评及表彰
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经区教育局办公会研究,按照不超过“全区工作年限3-5年教师总数”的35%,确定名单,名单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授予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充分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注重师德、注重育人、注重课堂、注重实绩。
3.严肃纪律。在评选过程中,要严守评选纪律,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对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申报人员,以及违规违纪的评审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1.2019年10月8日(周二)前,各学校务必将附件(1-3)的纸质稿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培训处(403室)陈老师。同时,附件(1-2)的电子稿发送:jyyxgl2012@163.com(“建邺研训管理”的首字母加“2012”)。逾期视为学校无推荐人选。联系电话:86521756—8403。
2.2019年10月25日(周五)上午8:00起,通过考核的老师登陆:ty.jyedu.cn,登陆后点击“我要申报”栏中的“区教坛新秀”即可,非学校推荐人员不得上传材料,10月31日(周四)晚8:00关闭平台。
上传材料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均是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所有上传的材料均要学校专人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
请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并查看网上平台上传材料(照片)是否在对应的栏目中,如在评审中看不到教师上传的相关材料(图片),一律视同“无此佐证材料”。
附件2:第五届”建邺区教坛新秀”推荐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