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和设备采购实际招标和审计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02-24

根据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关于维修工程实行招标的精神和教育局关于工程审计方面的指示。对学校维修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标方面做如下的相关规定。

一、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100万以上的要到市、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公开招标手续,实行公开招标。

三、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10万以上的要在学校官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实行公开招标。

四、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5万以上的,要实行邀标,将有关信息通知不少于三家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五、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根据审计部门为学校提供的日常维修单价进行核价。

六、维修工程在5万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审计。如招标时以最低价中标的则以最低价结算,如未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则以审计结果结算。

七、通常所有物品采购都应在本年度预算范围之内。

八、公设备、教学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要到市、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公开招标手续,实施公开招标;

九、公设备、教学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采购合同估算价在1050万元的项目,要在学校官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实行公开招标。

十、公设备、教学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采购合同估算价在510万的项目,可实施邀请招标,将有关信息通知不少于三家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十、一般零星物品或设备的购买采购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询价采购,由采购员通过市场调查后,按货比三家、公开采购的原则确定供货方和产品价格。(必要时先带回样品请示相关人员和领导同意)

十一、采购物品的结算。财务人员根据采购申请单、检验合格验收人签字凭据、固定资产还需有资产入库单、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字的供货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二、本规定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