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解决部分食堂、物业、绿化人员暂无居所的问题,使员工安心工作,全心投入后勤服务工作,同时为确保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金陵中学河西分校食堂、物业、绿化队等所有临时用工人员宿舍区。
第三条 职责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后勤服务处负责员工宿舍的分配、管理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条 申请住宿条件
1、却因工作需要、无适当住所的外地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必须遵守本规定;
4、应向公安部门办理流动户口登记,并在学校后勤处进行情况登记和审查。
第五条 住宿期限
只有经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并经领导批准的员工方能入住,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二天内,迁离宿舍。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学校管理人员检查。
第六条 申请住宿程序
符合申请住宿条件的员工,填写住宿申请表(见附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安排宿舍,办理入住。
第七条 有关费用
员工宿舍暂不收取住宿费,学校统一为地下室住户安装生活电源插座,并按实际用量计量收取承包人电费。
第八条 管理细则
1、住宿的人员,应尊重宿舍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登记的房间按时入住,住宿人员应遵守公德、相互关心、爱护。
2、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由管理人员制定并要求贴于门后),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对卫生差的宿舍,通报用工单位,责令整改。情况严重不予改进的,将对用工单位做适当的经济处罚。
3、员工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等贵重物品,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4、员工按规定不得随便进入异性宿舍,不准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5、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口堆放垃圾。不得在宿舍区大小便或乱倒生活用水。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行骗、斗殴、吸毒,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7、维护他人休息。应做到文明住宿,不做影响他人休息之事。休息时间禁止吵闹、开放电视、音乐等侵犯、骚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8、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门窗关好。
9、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或亲友。
10、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11、地下室每间房间内的插座电源只允许使用两台电扇、一台电视机(可配VCD或DVD)及手机充电。
12、严禁使用未经许可的其他各类电器,如电饭锅、电取暖器、电炒锅、电磁炉、电冰箱、电热水壶、、电热水瓶、洗衣机、电动车充电等。严禁私拉乱接。如私自使用以上未经许可的各类电器,经举报或检查,情况属实者,将对违规者的用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每次1000元(由各承包人承担)。
第九条 附则
请各用工单位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规定从宿舍楼地下室生活电源插座安装完工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