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2-24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即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 各办公室负责本办公室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资产由使用人自己保管。
三、 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用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 教职工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五 、新添物品一经验收合格立即入库登记入帐 ,借用或领出时要履行出入库手序
六、 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产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 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八、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处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