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2-24

 

一、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设施、器具,发现漏汽应采取关闭、停气、自然通风等措施,并立即向港华燃气公司报修。

二、     燃气设施的开启和关闭应由培训过的专业人员处理,其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三、     燃气表房、燃气管线为一级防火、防爆部位,应通风良好,电器设施必须防爆,不得有明火,应悬挂禁火、禁烟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

四、     燃气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种类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住人;燃气管线严禁放置或悬挂无关物件。

五、     燃气表及旁通上的铅封,不得人为损坏。需要拆、添、移、改燃气设备时,应及时联系港华燃气公司,保障安全。

六、     联系南京港华有限公司维修人员定期做好管线、表房等燃气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正常使用。

七、     共同做好各项燃气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用气

八、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