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JZHX2017-14
项目名称: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小学部教学楼LED灯具购置安装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金陵中学河西分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详见本校官网www.jzhx.net。
1. 招标人: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2. 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路60号
3. 招标范围: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小学部教学楼LED灯具购置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后的 3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测标准 ,竣工验收须经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日起算
6.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是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及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是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2)其他要求:
a) 所提供LED灯具须为一体式灯具(光源不可替换),不接受组合式灯具,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的链接截图,截图链接中的型号与投标型号必须一致。
b) LED黑板灯驱动内置于灯体型腔中,主体采用铝型材质,两端密封盖采用防静电PC材质;灯体上下两面非出光侧由180°大圆弧过渡,无棱边;以拍照图片形式为证明材料。
c) 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类产品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实验中心依据:《 GB/T 13379-2008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CSA035.1 LED照明产品 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一部分 概述》出具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2的检测报告。
7. 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7467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8.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本校官网www.jzhx.net。
9. 踏勘现场,现场看样品:投标人自行组织。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 货物验收时间、标准、方式如下:第1次出厂前验收:在货物出厂前,进行出厂前验收。卖方须出示有关产品的检 测报告。得到买方认可后,方可启运。 第2次初验收:货物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后,买、卖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派员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生数量短少、外观缺损,由 卖方负责免费补齐、调换。并提供设备清单2份。 第3次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合格,达到制造验收标准,买、卖双方和相关人员共同对货物验收合格。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所供货物及安装无任何质量问题,买、卖双方及有关部门共同对货物验收合格。【注:买方有 权对供货设备进行抽检】货物验收应同时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明确的指标。
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具有生产、销售或安装相应产品资质证明;
(6)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 设备参数及安装组织方案
(8) 质保期及维修承诺
(9) 相关业绩证明
12.报价及施工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包干单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无论增减多少,均按原单价结算,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违约,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考虑由工程量变化带来的风险。承诺工期(即交付使用期):在签订合同之后的3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3)本合同实施期间因设计变更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i.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ii.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并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
iii.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须报甲方审核后批准执行。
iv. 新增项目须报校方审核批准。
(4)报价中应包含设备及安装涉及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利润、税金等。
(6)投标人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如有漏项、增项、错项均作废标处理。
13. 本工程按照审计单位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场地,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安装完成,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经甲方、代理方、监理方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上报完整结算资料及检测报告至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结算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后支付至扣除奖罚金额后结算总价的97%; 4)余款3%为质量保修金,期满后付清余款。
14. 评标办法(详见附页:评标细则)
15.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29 日 16 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收件人:李易 ;地址: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学保障中心 ),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必须袋装密封,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16. 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报价要求见附页:《清单、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招 标 人: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路6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易
电 话:86476086
附件:清单及评标细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