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陵中学河西分校路灯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金陵中学河西分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详见本校官网www.jzhx.net。
1. 招标人: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2. 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路60号
3. 招标范围:金陵中学河西分校路灯采购项目(详见参数要求及照片)
4. 工期要求: 45天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质保年限:光源2年及以上;锂电池3年及以上;太阳能电池板15年及以上;灯杆10年及以上
6.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校官网www.jzhx.net。
7.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质保期及维修承诺
(7)产品相关测试报告
(8)灯头样品(通电后即可工作)
9.报价及施工注意事项
1) 报价中应包含本项目涉及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利润、税金等。
2) 投标人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如有漏项、增项、错项均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最高限价30万元整。
4) 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10. 本工程按照审计单位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备料款;
2) 施工完成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金额的80%;
3) 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结束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审计金额的97 %;
4) 审计金额余款 3 %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指定他人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11. 评标办法(详见评标细则)
经评委评审,根据投标报价,灯头样品、质保承诺、安装配合、相关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
1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6 月 20 日 16 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收件人:李易 ;地址: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学保障中心 ),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必须袋装密封,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13. 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报价要求见附表
招 标 人: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路6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易
电 话:8647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