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各学部:
第九届“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评比即将开始,请各学部对照评审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研组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材料报送要求,于11月27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王卉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关于参评第九届(2014年─2017年)“南京市普通
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的通知
各中小学、建邺高中、莫愁职校:
第九届(2014年-2017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评比即将开始,根据《关于评选第九届(2014-2017)“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的通知》(宁教人[2017]37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的相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成立区教育局评审工作小组
区教育局评审工作小组组长为分管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局领导,组员由区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室、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和聘请专家共同担任。
二、推荐流程
(一)教研组自评:请各学校登陆“南京教育信息网”,学习《关于评选第九届(2014-2017)“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的通知》(宁教人[2017]37号)文件,对照文件精神,各教研组进行自评,条件优秀的教研组可以向学校申报。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审核教研组自评情况,召开校级教研组建设交流会,确定先进教研组推荐名单,向区教育局申报(具体时间和报送材料见下文“四”)。
(三)区教育局初审: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评审工作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最终由区教育局办公会决定推荐名单。
1.第一轮:材料评审。
根据各教研组申报的材料,区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评的学校。
2. 第二轮:深入学校进行全面考评。
由区评审工作小组分组到学校进行考评。
考评内容和形式:(1)教研组长汇报“教研组队伍建设情况(含特色,成效等),汇报时长8分钟;(2)教研组全体成员进行校本研训活动展示,展示时长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区教育局办公会讨论决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4.区教师发展中心于12月20日(周三)下午1:30指导相关学校的教研组长进行材料的网上申报。
5.12月25日(周一)前推荐上报的教研组全部完成网络上传材料。
三、名额分配
1.各中学(含建邺高中、金中河西分校)每校上报2-3个教研组材料(对照条件,如有疑问请与区教师发展中心许冬红主任联系)。
2.各小学上报1个教研组材料(对照条件,如有疑问请与区教师发展中心季慧敏校长联系)。
四、报送材料要求(具体材料见附件)
1.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
(1)U盘——含推荐教研组的所有申报表、汇总表,佐证材料的电子稿,U盘贴上学校和教研组的名称;
(2)申报表的纸质稿一式五份、汇总表的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2.报送时间和地点:请于2017年11月30日(周四)前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三楼校务管理处306室陈洁老师处。
附件:各中小学、职业学校需要提供的材料
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需要提供的材料
获得推荐的学科组须认真总结、客观自评,如实填报。请各中小学按以下顺序建立文件夹,所有的文档必须是word、excel、或扫描文件,切勿拍成照片,所提交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评选材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需提交材料
1.2014年以来本组教师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等6-8篇,其中至少有3篇是学科教学案例,3篇是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科专业性论文(请附获奖证书、刊物封面的复印件);
2.2014年以来本组或本组教师进行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1-2份(请附课题立项、中期评估、结题论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4年以来组内教师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讲座)的证书(证明)复印件,以及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2014年以来本组开发、实施校本课程的计划及相关材料1-2份;
5.本组在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方面的材料1-2份;
6.近两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
7.两次组内校本教研(含1次集体备课)的相关材料;
8.本组在学科建设、学生素质培养方面的特色材料1-2份(若有获奖,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2:第九届“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各区(直属学校)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