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九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已获得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无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

2.参评教师须在1986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职在岗,教龄原则上在5年(含)以上。区能级认定为种子教师(含)以上,继续教育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近三年调入我区的骨干教师评审时不作要求)。

对调(考)入我区的南京市以外的相应级别骨干教师需参加评审认定。

3.参评教师自从教以来须担任过3年班主任,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老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4.参评教师须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2018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5.同等条件下,有流动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教育教学与教科研工作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

1)业务水平高。具有系统、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组织教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课堂教学水平高。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担任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的专任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和操作能力。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018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校级领导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含兴趣小组)每周至少一节课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含)以上表彰。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观念先进,在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区、校范围的教师中具有榜样作用。自20181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教学评比中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自201811日以来,参与过一项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或主持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自201811日以来,撰写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1篇论文1篇教学案例,其中至少有1篇是学科专业类),其中至少有1篇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或1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

3)自201811日以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1万字);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撰写,本人编写不少于1万字;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读本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1万字。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专著、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上述材料中所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论著等都应在20218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含材料评审、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课堂教学考核、综评)的程序进行评审。

(一)个人申报。本次评比采用网络申报的形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第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登陆:ty.jyedu.cn,登陆后点击“我要申报”栏中的“优秀青年教师”即可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评。各学校要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材料评审、课堂教学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同学科教师评议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之后,将候选人名单和申报表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

(三)区级评审。区教育局成立第“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审组。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100分)

对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笔试,考核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等。考核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考试的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200分)

学校组织参评教师按照《第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上的具体要求填写,同时须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网上材料评审。

根据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材料评审情况,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单。

3.课堂教学考核100分)

评审组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考核方式:模拟课堂上课,上课时间为中小学15分钟,幼教10分钟。理科教师需完成相关的实验操作考核。考核时间:初定为2022年3月,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4.区教育局终评

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经区教育局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并在建邺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

四、荣誉与管理考核

 1.通过评审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授予第“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积极响应我区教师流动的相关精神,不服从者将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

五、评审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本校骨干教师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发挥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注重师德、注重育人、注重实绩、注重课堂。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3.严肃纪律。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严守评选纪律,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对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申报人员,以及违规违纪的评审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1.20211119日(周五)前,各学校将下列材料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培训处胡倩雯老师

1)《第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

2)《第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一份,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同时,以上电子稿发送:jyyxgl2012@163.com(“建邺研训管理”的首字母加“2012”)。

 学校上报名单中,学校名称一定要与公章一致,如有小学部或中学部的学校,请在学校全称后注明学段,如***学校(小学部)

 2.2021125日(周)之前,请教师完成材料网上上传(网上平台将于202111月24日(周)下午14:00开通,125日下午24:00关闭)。

1)上传材料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均是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所有上传的材料均要学校专人审核。

2)上传材料方法:网上登陆:ty.jyedu.cn,登陆后点击“我要申报”栏中的“区优秀青年教师”即可,非学校推荐人员不能上传材料。

 请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并查看网上上传材料(照片)是否在对应的栏目中,如在评审中看不到教师上传的相关材料(图片),一律视同“无此佐证材料”。

附件1:第九届“建邺区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2:第九届“区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