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通知

关于参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团队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1479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团队组织在育人方面的独特优势,促进学校团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于“五四”前在直属学校中开展团队组织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包括:先进团(总)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中队辅导员。

                            推荐名额分配表

   

团(总)支部

团干部

 

少先队员

中队辅导员

小学

 0

0

 0

3

1

初中

 0

0

 0

3

1

高中

1

1

2

0

 0

国际部

1

1

2

0

 0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总)支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学校、班级工作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加强团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团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道德实践、文明礼仪养成、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疫情教育等活动,各项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班子团结,在团员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优秀团干部:现任团支书。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团的岗位,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团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所在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道德实践、文明礼仪养成、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疫情教育等活动,表现突出。在校期间获评过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工作且表现突出者优先。

3.优秀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善于创新;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主动参加团组织和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道德实践、文明礼仪养成、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疫情教育等活动,表现突出。在校期间获评过校优秀团员。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工作且表现突出者优先。

4.优秀少先队员:在“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积极参与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道德实践、文明礼仪养成、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疫情教育等活动,表现突出。

5.优秀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能力突出,在少先队育人和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积极组织队员开展核心价值观培育、思想道德实践、文明礼仪养成、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疫情教育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要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立志成才。

2.凡曾荣获市级以上同类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予再评。

3.各学部根据名额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填写推荐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材料实事求是、充实准确。

4.推荐表(正反打印)和汇总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于420日(周一)放学前交校团委。

附件:1.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团(总)支部推荐表

2.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团员推荐表

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5.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少先队中队辅导员推荐表

6.推荐汇总表

教育团工委直属学校评优通知(校内发学部).rar

 

 

共青团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委员会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