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中心、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加快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197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第一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业爱生,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二级教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含)以上教龄(2014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能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时。国际部根据学部教师组成情况可放宽至3年(含)以上教龄。
3.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1届毕业班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自2014年9月1日以来,在校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含)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过奖。
4.工作量饱满。自2014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承担学生社团工作2年(含)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须有自2014年9月1日以来的教科研成果2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等,其中有1篇是所教学科案例,1篇在市(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在区(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含)以上所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国际部教师参与学部校本课程建设,学部认定为良好的视同1篇区级论文。
三、评选名额
第二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名额不超过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