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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之窗

首页 /部门之窗 /教师发展中心 /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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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2018/09
    关于开展第二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中心、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更好地发挥其在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中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且男教师须在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须在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南京市、建邺区、校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三要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学校同行中有较高威望。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优秀;或曾获得校级教育教学方面的表彰;或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 2.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较好地开设选修课,并能较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自2015年9月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校级领导须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观念先进,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高中教师中获得过市高中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者优先。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校级(含)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2次(含)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学校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 3.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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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8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8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相关通知转发如下,增加“随班就读”类别。请老师们按照要求开始准备,论文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登录建邺区教科研平台(http://www.mczz.net:8028/ktgl/default.aspx#)进行论文上传,具体申报时间为10月8日-1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论文评审标准.doc 附件2:2018年建邺区优秀论文网上申报说明.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2日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8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全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市教育学会决定在2018年9月开展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内容要求 (1)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思考; (2)关于课程改革及课程建设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2.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教学随笔。 3.写作要求 (1)教育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言简意赅,表达生动; 二、论文分类 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教育论文分为以下30类: 课程建设、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论文均包括在内)。 三、论文的征收与文本的要求 1.教育论文征收 2018年教育论文统一委托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负责征收,市直属学校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的参评论文。 2.文本的要求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资料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参评文章尚未发表或获奖; (3)参评文章作者只限一人; (4)每位老师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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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
    关于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和建邺区第七期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2016年9月立项)和建邺区第七期个人课题(2016年6月立项)结题工作即将启动,请相关老师做好结题准备。有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需要结题的教师,请认真阅读相关通知(见附件1),于2018年10月20日-10月31日在网上提交研究报告。区级个人课题结题,不需要网培,只需要提交2次过程性资料,其它结题要求与市九期结题要求一样。教师可登录建邺区教科研平台(http://www.mczz.net:8028/ktgl/default.aspx#)进行上传,网站开放时间为10月29日-11月4日24点。区第七期个人课题与市第九期个人课题结题是二个平台,各自不交叉。相关市区即将结题课题名单可查阅附件2、附件3。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关于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主持人: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定的《“个人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第九期“个人课题”结题工作将于2018年10月启动,结题评审需提交研究报告等资料。请各主持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过程的要求 1. 第九期“个人课题”在研究周期内需要向网络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含过程性资料、培训感受),提交的资料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则视为研究过程合格,方能提交研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条件1 提交过程性资料不少于3次; 或 条件2 提交过程性资料不少于2次且培训感受不少于1次。 特别说明:相邻两次提交的过程性资料间隔时间为4个月及以上,培训为区级或市级举办的现场培训;提交培训感受和最后一次过程性资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4点。 (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网上提交研究过程性资料的通知、培训任务提交的通知。) 2.个人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应为与课题关键词高度相关的文本,如文献研究综述、论文、案例、叙事、备课笔记、工作手册、研究记录、教后感、阶段性的研究报告、学生作品、测试卷、调查问卷、统计数据、图表、观察记录、访谈记录等。侧重表明如何开展研究,得到研究结果所采用的方法、工具等。请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选择能呈现研究过程的附件。 二、研究报告的要求 1.每项课题必须向网络平台提交一份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主要说明课题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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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
    南京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微课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环办〔2018〕64号文件要求,南京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师参加环境教育微课征集评比活动。请老师们认真阅读附件要求,于9月10日下班前,将微课视频和汇总表发送到教师发展中心王卉老师的邮箱:275529080@qq.com。邮件主题注明:环境教育微课。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30日 关于开展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微课征集评比活动的函(定).pdf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微课征集评比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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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
    关于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 时间内容 6月5日在校园网公布“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6月6日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部推荐,各学部确定申报名单,填写推荐名册内容,分管校长签字后上交教师发展中心(6月6日17:30前)。各学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核实,每个学部每个称号原则上申报1人(不符合条件的不要申报,可以空缺)。 6月7日校长办公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 6月8日根据推荐名单按学部进行民意测验 6月9-12日拟推荐候选人公示 6月12日上报“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特别说明: 1. 建邺区给我校每个称号申报名额均为1人。 2. 对于已获得“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对于获得历届“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班主任,除有突出成绩外,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对于2018年以前已获得南京市“斯霞奖”荣誉称号的教师可以参加评选。 3. 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教职工人数的80%,须有2/3以上人数同意。民意测验材料上交教师发展中心保存备查。 4. 申报“斯霞奖”教师必须曾获得过全国、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专任教师(不含校级领导)。 5. 其他申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件执行。 教师发展中心 2018.06.05 关于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人【2018】10号)精神及建邺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各学校(单位)须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成立推荐评选工作班子,对照条件,严格把关。 1、各学校(单位)要公开评选条件,发动群众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 2、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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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青蓝工程”指导老师考核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学校“青蓝工程”校本研修品质,根据校长室要求,特制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青蓝工程”指导老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各学部2017—2018学年度“青蓝工程”全体指导老师。 二、考核内容 以金陵中学河西分校“青蓝工程”校本研修协议(教育工作、教学工作)相关要求为准,具体赋分办法见附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20%)、良好(50%)、合格(30%)。 三、考核办法 各学部由分管校长负责,成立考核小组,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自评,并收集过程性材料,通过查验资料、学生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学部考评,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资料,汇总上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四、考核时间安排与办法 序号日 期工作内容负责部门 12018年5月28日 布置相关考核工作教师发展中心 22018年6月8日前学部组织自评各学部 32018年6月22日前学部考评各学部 42018年6月29日各学部上交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表一份、纸质稿分管校长签名)、 指导老师考核表、青蓝双方学期小结(电子稿)教师发展中心各学部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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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
    2017—2018学年度学校评优表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构新时期学校育人的新样态,使学校成为一所质量优、品位高、有魅力的学校,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发展自信心与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特制定《2017—2018学年度金陵中学河西分校评优表彰方案》。 二、学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 组 长:朱 焱 组 员:徐 沂 李 刚 庞 洁 张晓莉 张发新 颜廷瑜 倪庆荣 杨 昭 庞句线 赵建宁 马海峰 三、评选原则 1.学校主导 学校成立评优表彰领导小组,确定2017—2018学年度评优项目、名额、奖励标准,确定评选的基本条件和操作办法。具体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2.学部、处室负责 各考评组拟订具体评选细则。包括:考评组成员、各项评选的具体条件、评选程序、日程安排、公示办法。方案公示后,各学部、处室于规定时间段组织进行评选,按学校分配名额上报。 3.公开公平公正 各考评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候选人员要接受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学部、处室人员的80%。候选人要获得80%以上的赞同,并经公示不少于一周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学校。以确保被推荐的个人或集体,在师德和教育教学方面,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得到教师和学生的一致公认。 4.精神奖励为主 对获得表彰的团队、个人,学校以精神奖励为主,以弘扬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同时发放一定的奖金。 四、奖项设置、负责部门、参评对象、奖励标准、名额分配 序号奖项名称考评组参评对象名额分配 1优质管理奖校务办公室管理 团队成员全校5—6名 2教学质量奖各学部全校教师各学部正式在岗教师的15% 3优秀班主任各学部全校 班主任各学部正式在岗班主任的15% 4优秀备课组各学部全校 备课组各学部备课组的20% 5优秀职工奖校务办公室全体职工全校共9名 五、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奖、优秀职工评选基本条件 1.各考评小组推荐的优秀个人,必须为人师表,自尊自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等规定的行为。 2.优秀班主任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关心学生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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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中小学环境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苏环办〔2018〕123号)的要求,建邺区教育局组织全区教师参加江苏省“六五环境宣传日”宣教活动。请老师们认真阅读附件要求,于5月10日下班前,将教案电子稿和教案参评推荐表,发送到教师发展中心王卉老师的邮箱:275529080@qq.com。邮件主题注明:环境教育教案。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省教育厅、环保厅文件.doc 附件二:教案参评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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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
    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度 “青蓝工程”校本研修第二学期期中调研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长室要求,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对2017—2018学年度“青蓝工程”校本研修工作进行第二学期期中调研,相关要求如下: 一、调研对象: 2017—2018学年度“青蓝工程”校本研修活动全体参与教师。 二、调研方式:问卷调查、查阅过程材料、座谈、个别交流等。 三、调研时间安排 1.问卷调查:师徒双方填写问卷(见附件)。 提交方式:电子稿交所在学部教科研负责人。学部分类汇总后,于2018年5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稿打包发送给教师发展中心王卉老师。 2.查阅过程材料:2018年4月25日下班之前,教学类师徒双方将本学期听课笔记,交至所在学部教科研负责人处,由学部组织查阅听课情况,给出相应评价,5月6日汇总上交教师发展中心王卉老师。。 3.根据问卷情况和听课笔记检查情况,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进行座谈或个别交流。 以上工作,请各学部认真落实。 教学类问卷.zip 教育类问卷.zip 教学类听课笔记评价表.zip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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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
    2018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我的教育观”教育征文评选活动启事
    各位老师: 2018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我的教育观”征文活动已经启动,请老师们认真准备,严格按照要求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几个重要节点予以说明: 1. 评选分二级,先从区级申报开始,经过区初评筛选后,推出最优秀的70篇到市参评。 2. 征文主题是“我的教育观”,题材类型不限。 3. 区征文网络提交时间是5月4号--10号,登陆地址:建邺区课题管理平台(http://www.njmczx.cn:8028/ktgl,最好使用360浏览器,并将模式设置为“兼容模式”,新教师自己注册)。 4. 本次征文与刚组织评审的2018年度区优秀教学案例、叙事不能是同一篇文章(平台网络会自动筛查),凡案例与本次征文都有幸被推荐到市里参评的,获奖结果二取一,认最高奖次发证书。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16日 2018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我的教育观” 教育征文评选活动启事 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可以形成多种教育观念,也需要有意识地用教育观念指导并改进教育实践,其中的路径和方法需要梳理归纳。在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中小幼教师和教科研人员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有效做法。为了探讨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路径和方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8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我的教育观”征文活动,欢迎广大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踊跃参加。 一、主题内容 围绕“我的教育观”这个主题,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介绍自己的教育观念形成发展的过程,阐述在某种观念或理论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体验,以及从自身经验出发表达对某种疑难问题的看法。“我的教育观”不求面面俱到,可以是教育领域中某个方面的观点、主张和看法,例如学生观、儿童观、课程观、教学观、教师观、德育观、考试观、绩效观、家庭教育观、社会教育观等。 二、选材范围 “我的教育观”的表达,要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谈对教育问题的感受体验,避免纯粹思辨抽象论述,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写作路径: 1. 个人教育观成长史。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呈现典型事例,描述自己对“教育”观念的认识、发展、变化和收获的过程。 2. 教育观的学习和应用。结合学习某种教育理论或参与某项教育活动的启发,介绍怎样运用某种教育观念指导自身教改实践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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