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
时间内容
6月5日在校园网公布“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6月6日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部推荐,各学部确定申报名单,填写推荐名册内容,分管校长签字后上交教师发展中心(6月6日17:30前)。各学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核实,每个学部每个称号原则上申报1人(不符合条件的不要申报,可以空缺)。
6月7日校长办公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
6月8日根据推荐名单按学部进行民意测验
6月9-12日拟推荐候选人公示
6月12日上报“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特别说明:
1. 建邺区给我校每个称号申报名额均为1人。
2. 对于已获得“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对于获得历届“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班主任,除有突出成绩外,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对于2018年以前已获得南京市“斯霞奖”荣誉称号的教师可以参加评选。
3. 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教职工人数的80%,须有2/3以上人数同意。民意测验材料上交教师发展中心保存备查。
4. 申报“斯霞奖”教师必须曾获得过全国、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专任教师(不含校级领导)。
5. 其他申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件执行。
教师发展中心
2018.06.05
关于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人【2018】10号)精神及建邺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各学校(单位)须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成立推荐评选工作班子,对照条件,严格把关。
1、各学校(单位)要公开评选条件,发动群众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
2、候选人